今天是周末,陆执不用去上班。
阮安宁思绪万千地从二楼下来时,就看见他正坐在阳台的椅子上,垂眸看着上的报纸,神色有点漫不经心。
但让她停下脚步的不是这个。
阮安宁瞪大眼睛,十分怔愣地看着陆执——不远处的人明明是在低头看报纸,可他浑身上下的衣着搭配,却好像有些过于年轻了。
上半身套了件宽松的黑色卫衣,背后蔓延着整片刺绣,烟灰色的花鸟图案,浓墨重彩。下半身则是型挺的牛仔裤,线条利落,修长的食指上还戴着配套的e金属戒指——
走的竟然是赛博朋克风。
很摇滚、很带劲儿的那种。
阮安宁感觉自己受到了冲击。
青年细碎的黑发显然也抓了起来,露出骨相优越的光洁额头,几缕碎发搭在眉间,他神情放松着,整个人透出十足十的意气风发。
很像个才刚毕业的青涩学生,特别是此刻鼻梁上架着副细框眼镜,浅金边的,衬得他眉眼间的少年气愈发浓重。
少年气、却又和不羁的朋克风糅杂在一起,不显突兀,反而有种奇特的、抓人眼球的倜傥潇洒。
太冲击了。
那头的人听见动静,抬起湿漉漉的眸,看了怔愣的阮安宁一眼,旋即轻笑出声:“宁宁,今天怎么起这么早?”
“”
阮安宁站在回廊的光影间,被他指间金属戒指的冷光闪愣了,连这几天要搬出别墅的郁结也暂时忘却,她惊愣道:“你这身打扮,要去开演唱会?”
她原本只是随口一说,却未料到,面前人闻言,立马弯起了那双清黑眼瞳。
他笑吟吟地:“给你一个人开,要吗?”
“”阮安宁看着他眼里那些忽深忽浅、明灭变幻的光,觉得自己脑子都迷糊了:“什、什么意思?”
“我在柏林时玩过乐队,”陆执终于不再卖关子,轻笑着回答。他上仍拿着报纸,眼镜却被单摘下了,整个人就像地下夜场里跑出来的帅气吉他,不羁又落拓:“待会儿吃完早饭,带你去一个地方。”
“不是”阮安宁还是有点懵:“你怎么忽然想起了这个?”
陆执眨了眨眼,很苦恼的模样:“因为
你最近好像不开心。”
“想了半天,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,所以就干脆逗你开心了。”话音落下,阮安宁微怔。
先是有点感动,然而他一说这话,阮安宁的脑海便紧接着想到——今天还要完成那个天杀的任务。
于是她顿了顿,眼睫垂下来,语气也陡然变得有些干巴巴:“我没有不开心。”
陆执闻言,立马听出了她话语的不对劲,他挑了挑眉,放下报纸,“怎么了?”
“”
阮安宁不知怎么开口,空气陷入一片沉默。
陆执一顿,起身往她的方向走去,在看见面前人略青的眼底后,他终于皱眉,收起了那副游刃有余的态度,肃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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