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五十六章 谁点了我的蜡烛?_姜酒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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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次喔——”

  阿姆拉起她松软无力的身子,她刚坐起,禅坐的双腿就被一顶,使得脚掌交接,随着他的使劲,动作变得越发诱惑,娇躯的线条变得越发玲珑有致。

  在疼痛之余,听到某个讨人厌的声音,她恨的咬咬牙。

  “真的阿帕!呀,痛!小混蛋,呀——是第一次拉筋!说什么呢你!小流氓!”

  如果这是场游戏,那阿姆当然还没玩够,也不会乖乖松手,他觉得这个国家的女人真有趣,似乎总是喜欢“动手动脚”。

  想到这,他忍不住咧开嘴笑道:

  “你是满足了,可我的内心仿佛落空了,”

  金请夏没有回答自己,而是撇过脸,一副不愿搭理自己的娇俏模样,真的是——

  就喜欢这种逗弄这种脱缰难驯的野马。

  阿姆眯着眼睛,再次朝着她的耳垂呼了口气,她原本稍减下去的粉色又晕染了回去,并且顺带着收获了一枚大大的白眼。

  果然,她敏感的地方就在这里。

  “变态!”

  “变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是行他人所不认同,厌恶之事的异类,确实,你不经意间,如猫爪轻挠,让人心里发痒,并且我这人是有点奇怪,你越表现的冷淡傲慢,就越会点燃我心中的好胜心。”

  “胡说……八,呀,小王八蛋!”

  在其他人面前一向温软如玉的金请夏,面对阿姆,就是温柔不起来,或许是因为初次印象他给她的印象太过恶劣。

  虽然这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不正确的,但悲哀的是,她在对待某个人或某事的态度以及看法时,往往都会深受第一印象的影响。

  所以到底是谁傲慢,是谁看不起谁?

  “点燃?痒?”

  金请夏竭力的避开他的戏弄,斜眼看着他,冷笑地嘲讽道,“对,你就是根不点不亮的蜡烛,不打皮痒的小王八蛋!”

  阿姆握住她想要拍打自己的手,双手合十,不经意间,轻轻挑了一条指心,不知为何,金请夏如触电般颤了一下。

  手指头是感觉神经中最密集的地方之一,也是酷刑刽子手最喜欢的部位之一。

  觉得自己敏感的身子而感到羞耻至极的她,似乎眼眶里开始有泪光在悠悠打转。

  好强的性格,让她紧紧闭上双眼。

  而阿姆则冷冷地看着这一幕。

  他从来都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想法,只是单纯地厌恶别人纠缠自己。

  待保持了小段时间后,他才放开一只手,捻住她的下巴,不顾她的挣扎,微微扬起。

  淡淡地笑着说:

  “蜡烛?如果我是一根蜡烛,那请夏小姐一定是一支为我点燃根芯的火炬,我想尽己所能使它燃烧得更加炽旺,然后传给下一代……”

  “听不懂!说人话!”

  “喔,我想和你生猴子。”

  “我……你,呀!狗崽……疼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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